瀉黃散方中,用到藿香,沒用黃連。
關(guān)于方中藿香,方書多謂其“醒脾”。《湯液本草》中言其“入手足太陰經(jīng)。……《心》云:芳馨之氣,助脾開胃,止嘔。”小兒“脾常不足”,脾胃嬌嫩,用藥稍有不慎即可影響其胃納脾運。在瀉脾方中佐用一味“助脾開胃”之品,實為高明之作。筆者臨證治療中、上焦熱證時,常喜在清熱藥中佐用一味藿香,往往收熱去胃開之效。值得注意的是,此處藿香與常用消食開胃之“焦三仙”有升降之別,不可混同。
后世醫(yī)家注意到瀉黃散方中沒用黃連。吳昆在《醫(yī)方考》中指出:“或問何以不用黃連?余曰:黃連苦而燥,此有唇口干燥,則非黃連所宜,故惟梔子之苦而潤者為當(dāng)耳。”王旭高在《退思集類方歌注》中指出:“脾中伏火,何以不用黃連?吳鶴皋謂惡其燥也,非也,乃惡其遏也。”
筆者認為,黃連未嘗不可用。凡可清瀉中焦之苦寒之品似都可擇用。此處唇口干燥為邪熱所致,并非陰津不足所致,瀉其熱則干燥當(dāng)愈,談不上惡黃連之燥。事實上,藿香、防風(fēng)較黃連更燥。至于惡黃連之遏,于理更是不通。有藿香、防風(fēng)之辛、之溫,何懼黃連之遏?何況臨證可以在劑量上調(diào)整辛溫與苦寒之比例。
如果黃連確有不宜于該方者,筆者認為當(dāng)“惡其苦”。俗語說“苦不過黃連”,患者為小兒,大苦之品確當(dāng)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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