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全性評價
首先應關注一般狀況、生命體征(體溫、呼吸、心律、血壓),血、尿、便常規(guī),肝、腎功能和心電圖等安全性指標。應根據(jù)試驗目的不同,設計訪視的時點。
每個試驗均應根據(jù)處方特點、臨床前毒理試驗結果、目標適應癥特點等選擇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性評價指標。根據(jù)中醫(yī)理論,著重觀察可預期的不良反應,如處方中含有活血化瘀的藥物,宜考察凝血指標;如臨床前研究提示對某個臟器有損害,則應注意設計針對該臟器的安全性指標,必要時增加檢查項目,如B超等;考慮到心血管藥物的特點,必要時應關注QT間期等指標。
特殊劑型應設計相應的安全性評價項目,如中藥注射劑尤其應注意觀察生命體征、過敏反應和局部**性等。
由于冠心病心絞痛有發(fā)生急性心肌梗死和猝死等嚴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故需密切觀察病情,及時妥善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雖然運動負荷試驗作為一項可靠、易行的輔助檢查手段對評價冠狀動脈病變程度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但是,運動負荷試驗也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可能誘發(fā)急性心肌梗死,甚至發(fā)生心臟性猝死。因此,必須認真評價運動負荷試驗的適應癥,特別要注意平板運動試驗的禁忌癥,以免發(fā)生意外。試驗過程中應加強對受試者的保護。
試驗過程中若出現(xiàn)不良事件和實驗室指標的異常,應及時觀察患者伴隨癥狀,并及時復查、跟蹤,分析原因。
注重合理地報告不良反應。報告的方式可參考《中藥、天然藥物臨床試驗報告撰寫原則》。
關注臨床試驗結束后患者治療方案的合理設計,如應關注后續(xù)的治療藥物和應用劑量,了解試驗藥物是否可突然停藥,以保證受試者安全。
(十)合并用藥
對于穩(wěn)定性心絞痛緩解癥狀為試驗目的臨床試驗,可以選擇阿司匹林、他汀類、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RB)藥物。除非加載試驗,受試者不應使用長效硝酸酯類、β受體阻滯劑、鈣離子拮抗劑等。
為保證受試者安全,該目標適應癥在試驗過程中可以應用短效硝酸酯類制劑(包括安慰劑對照試驗),但應注意如實詳細進行記錄,研究者應考慮統(tǒng)一提供同一來源的短效硝酸酯類制劑。試驗結束時,應分析短效硝酸酯類制劑對藥物療效評價的影響。
(十一)試驗的質量控制
冠心病穩(wěn)定性勞力性心絞痛的嚴重程度與患者生活方式有密切關系,若試驗前與試驗時患者活動量有較大的變化,則可影響對患者病情的客觀判斷。因此,在臨床試驗過程中,應保持試驗前后每天活動量相對一致,注意生活方式對療效評價的影響,保證組間可比性,以避免活動量的不同而影響療效評價。
對于需要主觀評價的指標,質量控制至關重要。建議臨床試驗前對評價者進行一致性的培訓。若在試驗的某個階段(如探索性試驗階段)未采取盲法設計,應著重注意保證評價者與數(shù)據(jù)分析者均處于盲態(tài),降低偏倚性。
該類患者通常在試驗前服用其他治療冠心病心絞痛的藥物。故在符合納入標準后,根據(jù)設計要求設計導入期(見名詞解釋2),以消除已經(jīng)服用類似藥物的延遲作用,并達到穩(wěn)定基線水平的目的。導入期的周期應與已服用藥物的半衰期有關。運動試驗應遵循統(tǒng)一的SOP。
(十二)統(tǒng)計方法
應符合統(tǒng)計學的一般要求。病例數(shù)的設計應根據(jù)統(tǒng)計學和法規(guī)的要求計算。
(十三)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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