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臟?。–KD),特別是腎功能不全患者常常存在著礦物質代謝的紊亂,其可以引起全身多系統(tǒng)的損害,包括骨病和心血管疾病。根據(jù)K/DOQI指南的建議,從CKD3期就應開始進行有關的檢測和治療。監(jiān)測的指標包括矯正的血清總鈣、血磷和全段甲狀旁腺激素(iPTH)水平。
繼發(fā)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SHPT)是礦物質代謝紊亂的重要表現(xiàn)類型之一,其不僅可引起骨骼的嚴重損害,而且可以加重鈣、磷代謝異常,引起皮膚瘙癢、貧血、神經(jīng)系統(tǒng)損害及心血管疾病等。
活性維生素D是治療SHPT的重要藥物,不僅有利于繼發(fā)性甲旁亢相關骨病的治療,也有利于SHPT所致的其他全身臟器損害的好轉。但是使用活性維生素D不加監(jiān)測,又會導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必須合理使用活性維生素D,并嚴格監(jiān)測血iPTH、鈣、磷和鈣磷乘積(Ca×P)等。
一、 CKD患者校正的血清總鈣、血磷和全段甲狀旁腺激素(iPTH)水平的目標值
根據(jù)CKD的不同分期,要求血iPTH及鈣、磷水平維持在目標值范圍(表1)。鈣磷乘積應<55mg2/dl2(4.52mmol2/L2)。
二、繼發(fā)性甲旁亢的治療原則
(一)降低血磷
1、限制飲食中磷的攝入:每日攝入量控制在800~1000 mg以內。
2、磷的結合劑的使用:用于飲食限磷仍不能控制血磷在靶目標范圍者。
(1)含鈣的磷結合劑,如碳酸鈣、醋酸鈣等,并于餐中服用,以最大程度發(fā)揮降血磷作用。(為防止高血鈣,由含鈣的磷結合劑提供的總鈣量不應超過1500 mg/d,包含飲食在內的總鈣攝入量應低于2000 mg/d)。
(2)有高血鈣時應停用如含鈣的磷結合劑,有條件可選擇不含鈣的磷結合劑,如RenageL(Sevelamer HCL)、碳酸鑭等。
(3)如上述措施及充分透析仍然有嚴重的高血磷[>2.26 mmol/L(>7 mg/dl)],可短期(3~4周)使用含鋁的磷結合劑,然后改用其它制劑。
3、充分透析:增加透析頻率和時間有助于磷的清除。
(二)調整血鈣
CKD各期患者均應維持血鈣在靶目標值范圍。對于對于低血鈣伴有低鈣癥狀或iPTH高于目標值范圍者,可補充鈣劑或使用活性維生素D制劑,同時須防止高血鈣。透析患者血鈣濃度>2.54 mmol/L(10.2 mg/ml)時應采取措施,如減少或停用含鈣制劑及活性維生素D、使用低鈣透析液(1.25 mmol/L或更低)等。
(三)活性維生素D的應用
應根據(jù)iPTH水平,合理應用活性維生素D。在應用過程中密切監(jiān)測iPTH、鈣、磷水平,調整藥物劑量。
(四)經(jīng)過規(guī)范的藥物治療仍不能控制的嚴重的SHPT(iPTH持續(xù)>800 pg/ml),并且有頑固的高鈣血癥和(或)高磷血癥,對治療抵抗者,以及經(jīng)同位素或超聲檢查證實存在甲狀旁腺腺瘤或結節(jié)者,建議實施甲狀旁腺次全切除術或甲狀旁腺全切加自體移植術。
三、繼發(fā)性甲旁亢時活性維生素D的合理應用
(一)作用機制
1.直接作用:作用于甲狀旁腺,降低PTH基因的轉錄,減少甲狀旁腺細胞的增殖,抑制PTH的合成與分泌。
2.間接作用:促進小腸對鈣的吸收,提高血鈣水平,反饋性抑制PTH分泌。
(二)適應癥
1.CKD 3、4、5期的患者,血漿iPTH超過相應目標范圍時(CKD3期>70 pg/ml,CKD4期>110 pg/ml,CKD5期>300 pg/ml),需給予活性維生素D制劑。
2.活性維生素D治療前必須糾正鈣、磷水平異常,使Ca×P<55 mg2/dl2。
3.無腎功能迅速惡化,愿接受隨訪的患者。
(三)活性維生素D的使用方法
目前國內的活性維生素D制劑有1,25(OH)2D3及1-ct羥維生素D3,下面就1,25(OH)2D3的應用方法推薦如下。
1.小劑量持續(xù)療法:主要適用于輕度SHPT患者或中重度SHPT患者維持治療階段。
用法:0.25 μg 每天1次,口服。
劑量調整:
(1)若能使iPTH降低至目標范圍,可減少原劑量的25%~50%,甚至隔日服用。并根據(jù)iPTH水平,不斷逐漸調整劑量,避免iPTH水平的過度下降及反跳,直至以最小劑量維持iPTH在目標值范圍。
(2)如果iPTH水平?jīng)]有明顯下降,則增加原來劑量的50%,治療4~8周后iPTH仍無下降或達到目標范圍,可試用大劑量間歇療法。
2.大劑量間歇療法(沖擊療法):主要適用于中重度SHPT患者。
用法:iPTH 300~500 pg/ml,每次1~2 μg? 每周2次,口服;iPTH 500~1000 pg/ml,每次2~4 μg,每周2次,口服;iPTH>1000 pg/m,每次4~6 μg,每周2次,口服。
劑量調整:
(1)如果經(jīng)治療4~8周后,iPTH水平?jīng)]有明顯下降,則每周1,25(OH)2D3的劑量增加25%~50%。
(2)一旦iPTH降到目標范圍,1,25(OH)2D3劑量減少25%~50%,并根據(jù)iPTH水平,不斷調整1,25(OH)2D3劑量。最終選擇最小的1,25(OH)2D3劑量間斷或持續(xù)給藥,維持iPTH在目標范圍。
(四)應用活性維生素D治療時,血iPTH、鈣、磷水平的監(jiān)測
1.CKD3、4期患者:
(1)血鈣、磷:在最初治療的3個月內至少每月測定1次,以后可改為每3個月測1次;
(2)血清iPTH:在最初治療的6個月內至少每月測定1次,以后可改為每3個月測1次。
2.CKD5期患者:
(1)血鈣、磷:在最初治療的1~3月內至少每2周測定1次,以后可改為每月測1次;
(2)血清iPTH:在治療的前3個月內至少每月測定1次(最好每2周測1次),當達到目標范圍后,可每3個月測1次。
3.在用低鈣透析液、含鈣的磷結合劑、大劑量活性維生素D沖擊治療或體內血鈣、磷、iPTH變化大時,應根據(jù)病情相應增加對血鈣、磷和iPTH的監(jiān)測頻率,及時調整治療。
(五)應用活性維生素D常見的不良反應及其對策
1.常見不良反應:血鈣及血磷升高。此外,活性維生素D應用不當可使iPTH過度抑制,則可能導致動力缺失型骨病發(fā)生。
2.對策:
(1)嚴密監(jiān)測血鈣、磷、iPTH及鈣磷乘積水平。
(2)若有血磷升高,首先積極降磷。
(3)如血鈣>2.54 mmol/L(10.2 mg/ml):
①應減少或停用含鈣的磷結合劑;有條件時使用不含鈣的磷結合劑;
②嚴重高血鈣時應減量或停用活性維生素D,待血鈣恢復正常再重新開始使用;
③對透析患者,根據(jù)血鈣水平可使用低鈣透析液(1.25 mmol/L或更低)透析,透析過程中應密切監(jiān)測患者的癥狀及血壓。
(4)建議活性維生素D于夜間睡眠前腸道鈣負荷最低時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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