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間接比較三種口服抗凝藥物達比加群、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的研究顯示,在房顫卒中預防中三種藥物的相對療效和安全性有一定的差異。
然而,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整體相似性大于差異,并停止討論藥物差異對于臨床醫(yī)生選擇藥物的引導作用,他們表示只有對比新藥物的非安慰劑對照試驗才能做到這一點。
這項隨機、對照試驗納入了5000多名患者,Ⅲ期研究結(jié)果發(fā)表在8月份的《美國心臟病學院》雜志上。伯明翰大學Gregory Y.H. Lip博士領導的研究人員將華法令和每一種藥物都進行了比較,包括兩種不同劑量(150mg和110 mg,每日兩次)的達比加群。
總的說來,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新的藥物比華法令具有顯著優(yōu)勢,卒中或全身性栓塞風險降低21%;卒中風險降低23%;出血性腦卒中風險降低53%;全因死亡率降低12%。與華法令相比,使用新藥大出血風險可降低13%。
Lip博士及其同事發(fā)現(xiàn)任意劑量的阿哌沙班和達比加群以及110 mg利伐沙班和達比加群的療效比較沒有顯著性差異;對于某些終點,150 mg達比加群優(yōu)于利伐沙班,卒中或全身性栓塞風險降低26%,出血性腦卒中風險降低56%。
對于安全終點,也有一些顯著性差異。阿哌沙班與利伐沙班相比,大出血風險降低34%;與150 mg達比加群相比則降低26%;但對于阿哌沙班和110 mg達比加群,沒有顯著性差異。與利伐沙班相比,110 mg達比加群可降低23%大出血風險和54%的出血性卒中風險。
Lip博士及其同事也承認他們的研究由于間接比較分析而具有一些自身的限制,例如不能調(diào)整患者的統(tǒng)計學以及不同試驗人群的卒中風險;也不能解釋各試驗組之間華法令對照的差異,以及治療范圍內(nèi)一些試驗組平均時間優(yōu)于其他組。
然而間接比較仍被視為一種合理的統(tǒng)計學工具以確定尚未經(jīng)非安慰劑對照試驗證實的效果比較。研究人員認為,“只有非安慰劑對照試驗才能充分回答房顫卒中預防新藥的療效和安全性問題。”
Lip博士已公開擔任拜耳、安斯泰來和其他公司顧問一職,并成為拜耳、輝瑞及其他公司的發(fā)言人。該研究的其他兩個共同作者,Torben Bjerregaard博士和Lars Hvilsted Rasmussen博士,已公開擔任BMS&輝瑞和勃林格殷格翰的發(fā)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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