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適應癥包括:(1) HBeAg 陽性者,HBV DNA ≥105 拷貝/m l(相當于2000 IU/mL);HBeAg陰性者,HBV DNA ≥104 拷貝/m l(相當于2000 IU/mL);(2) ALT ≥2×ULN;如用干擾素治療,ALT應≤10×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3) ALT <2 ×ULN,但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 HAI ≥4,或炎癥壞死≥G2,或纖維化≥S2。
對持續(xù)HBV 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應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對ALT大于正常上限且年齡>40歲者,也應考慮抗病毒治療 (III)。
?。?)對ALT持續(xù)正常但年齡較大者(>40歲),應密切隨訪,最好進行肝活檢;如果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 HAI ≥4,或炎癥壞死≥G2,或纖維化≥S2,應積極給予抗病毒治療[59](II)。
?。?)動態(tài)觀察發(fā)現有疾病進展的證據(如脾臟增大)者,建議行肝組織學檢查,必要時給予抗病毒治療(III)。
在開始治療前應排除由藥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后ALT暫時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聯苯結構衍生物類藥物者,其AST水平可高于ALT,此時可將AST水平作為主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