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是由于皮膚或粘膜接觸某些外源性物質后,在接觸部位所發(fā)生的炎癥性反應。依據發(fā)病機制的不同,接觸性皮炎可分為兩類。
【接觸性皮炎的診斷】
1. 原發(fā)刺激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物對皮膚有很強的刺激性或毒性(如強酸、強堿等化學物質),任何人接觸后均可發(fā)病。某些刺激物較弱(如肥皂、有機溶劑等),較長時間接觸后可以致病。
2. 變態(tài)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物為致敏原(鎳、皮革、染發(fā)劑、化妝品等),無刺激性或毒性,只有少數人接觸后致敏。
3. 臨床表現
在接觸部位發(fā)生境界清楚的紅斑、丘疹、丘皰疹,甚至水皰或大皰。如為烈性的原發(fā)刺激,可使表皮剝脫,出現糜爛或潰瘍。常自覺瘙癢和灼痛。一般于去除病因后,處理得當,約1~2周可痊愈。但再接觸過敏原時可再發(fā)。反復接觸或治療不當,可以轉化為亞急性或慢性皮炎。
4. 斑貼試驗:
是診斷接觸性皮炎的最可靠和最簡單的方法
【接觸性皮炎的鑒別診斷】
應注意鑒別原發(fā)刺激性接觸性皮炎與變態(tài)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接觸性皮炎的治療】
1. 治療原則:
尋找病因,避免接觸刺激物和致敏原,積極對癥處理。
2. 治療方案:
局部治療根據皮損炎癥情況,選擇適當的劑型和藥物。紅腫明顯時選用爐甘石洗劑外搽,滲出時用3%硼酸溶液濕敷,氧化鋅油外涂;無滲液時用糖皮質激素霜劑等。有感染時加用抗生素,如莫匹羅星。慢性期可選用激素類軟膏。皮損嚴重或面積較大時可予糖皮質激素系統(tǒng)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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